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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资产负债表(一)分左右两部分,左边是"资产部类"包括"资产类"和"支出及成本费用类";右边是为"负债部类"分为"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从名称上看,左边称作"资产部类"但却含有"收入"、"净资产"等内容,显然名不符实。其次,从内容上看"资产负债表"是静态报表,是时点指标,而"收入"项目和"支出"项目是没有任何经济意义,还可能引起报表使用人的误解。由于现行财会制度没有规定结账时间,所以会出现上述现象。
(2)购置固定资产账务处理违背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原则。现行财会制度允许购置固定资产可直接在有关成本项目中列支,将应"资本化的支出"按"收益性支出"处理,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利于项目成本的归集与分配,破坏项目成本的可比性。现行会计处理方法是双分录:①借:试制成本等,贷:银行存款,同时②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这样购买的固定资产直接在成本中列支,不必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始终相等(融资租赁除外),结果是扩大了单位资产规模,虚增了净资产,造成会计报表失真。
(3)科研项目收入、支出确认的原则不同。现行财会制度规定,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收入采取合同形象进度法确认"科研收入"在会计期间以合同完成的比例来确定,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而又规定"科研成本"年末无余额,即当期发生的支出全部结转,不是按合同比例确认,属于"收付实现制"。对同一事项,收入和支出确认原则不同违背了"配比原则",影响了收入支出与结余核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4.现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会计报表中无"实收资本"科目,登记注册后确定的"国有资本金"无法核算,科研院所转为科技企业之后,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注册资本是一重要内容,现行会计制度却不能反映。
5.转为企业,科研单位是否仍要向国家财政报账,如仍向国家报账,现行会计制度还要继续执行。笔者认为,科研单位转制之后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进入企业集团的、应执行企业集团的财会制度;进入高校的执行高校会计制度,转为中央大型科技企业的科研单位执行相近行业的企业财会。但这个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国家应尽快制订出详细文件,如会计科目之间的对转等,以便转制后的科研机构财会工作顺利进行。
四、科技产业化投入问题
科研单位转制之后的投入是制约发展的一下重要难题。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需要巨大的投入,而这些投入的风险很大,科研单位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满足激烈市场竞争对其提出的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有些科研单位由于历史原因负债很大,商业银行对其新建项目由于风险大而很难给予支持。蒋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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