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证券金融论文 > 金融理论 > 正文
外资专业投资机构制度的海外比较及其借鉴
http://lw.chinaue.com 2008-9-24 15:16:28 中国大学生网 我要评论() 
始要求qfii将汇入资金基本上全部投于证券,1991年底允许qfii将汇入金额的10%存入3个月期的新台币定期存款账户,1992年初更允许这10%的金额可投资于距到期日3个月内的货币市场工具,1994年又允许qfii使用的3个月期定期存款账户到期后可以续存3个月,1995年将可投资货币市场工具的限额从10%提高到30%.1998年台湾允许qfii投资期货市场,2000年允许投资台湾本土公司发行并在本土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资信级别较低的金融债券。

  当前qfii的投资范围包括:(1)上市交易和柜台交易的股票;(2)上市交易和柜台交易的受益凭证;(3)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普通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4)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开放式基金、以现金结算的认购或认沽权证、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新台币债券等。qfii的投资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除红利部分需交纳20%的预提税外,qfii免交资本增值税。

  台湾证券市场自由化进程将加速推进,可能在近期内取消对外资控制上市公司股权的上限设置(银行、电讯及新闻出版类上市公司除外)。长期而言,随着加入wto,台湾将最终取消qfii制度。

  二、 印度的fii制度:

  印度的fii(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制度类似台湾的qfii制度。 1992年印度政府发布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guidelines for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开启外资参与印度证券市场的大门。根据1995年11月印度证监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board of india, 简称为sebi)公布的sebi(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专业能力、财务实力、良好声誉、历史业绩并受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严格监管,经印度证监会和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简称为rbi)批准后可取得fii资格。 fii的投资范围包括印度一级和二级市场上市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认股权证)、未上市的债券、印度国内的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股权上限为10%,所有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的股权上限为24%,但特殊情况可达40%.投资所得在扣除10%资本增值税和20%的股利与利息所得税后可以汇出,无需进一步审批。

  尽管开放程度不及台湾,印度也不断调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在原有的养老金、互惠基金、投资信托、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机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受托人、被授权人、受托代管公司的基础上,最近fii的范围扩大后涵盖捐赠基金、大学基金、基金会和慈善基金等。印度证监会允许外国证券商代表注册的fii在印度运作,外资可与印度伙伴合作设立合资股票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人银行。fii可开立外币帐户和非居民卢比帐户,两类帐户之间的资金流动以市场汇率结算。近年来,印度资本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均因引入外国机构投资者而有所发展。

  三、 外国机构投资者对当地市场的影响:

  有关qfii对股市和汇市影响的论战由来已久。支持者认为,由于稳定效应和示范效应,外国投资对本国股票市场影响正面。发展中国家股市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易追涨杀跌,不利于市场稳定。外国机构投资者注重基本分析,利于股市的深化、稳定和成熟。反对者认为,外国投资者本身是不稳定和不确定的

4页;当前位置: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现有人对本文发表了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匿名发表 申请加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