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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继续坚持、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在肯定邓小平理论是“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的同时,在党章中载明“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并明确提出了在新的世纪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
目前,邓小平理论已成为我们的主导政治文化,这种主导作用主要是通过它对其他政治文化的指导作用体现出来的。主要表现在:第一,政治观点上的统一作用。政治文化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观念上层建筑,它必然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政治现象,并提出有关的政治观点。在我国的现有政治文化体系中,多种学说并存。针对一定的政治现象,各种学说必然会提出各种不同的观点,因此就有必要对这些学说在政治观点上加以统一。在当代中国,我们是用邓小平理论来加以统一的。这就是说,对于其他各种学说,在重大的基本政治方面必须要求它们跟邓小平理论保持一致。比如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第二,政治文化活动方面的规范作用。政治文化是人们政治行为的心理背景,因此,政治文化不仅仅表现于理论观点方面,而且表现于人们的政治行为和活动方面。这种政治文化活动通常具体表现为具有不同思想意识的人运用不同的观点对政治和社会现象进行评价,政治文化活动还具体表现于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等等。在多种学说并存的条件下,必须要求有一种主导政治文化来对政治文化活动发挥一种规范作用。正如伊斯顿所说:“任何系统都具备一定的主导政治价值,它们会给政治行为规范和结构排列确定基调和方向”[1]。在当今中国只有邓小平理论才能起到这种规范作用。第三,方法论上的引导作用。邓小平理论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学说或意识形态,而是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对其他学说均具有引导作用。例如,邓小平理论所倡导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利益分析法、矛盾分析法、全面看问题的方法等等,都是政治文化研究中的一些科学方法,这些方法对其他政治文化理论研究社会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政治合法性的变迁
政治合法性是一个政治体系存在、持续、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政治合法性主要是指政治权威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信仰、忠诚和服从,并通过特定时空条件下适当的决策及政策实施来塑造政治秩序和适应环境变化,保持政治体系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因此,合法性一方面取决于政府的活动,包括国家政权为了强化自己的统治地位而运用意识形态的、法律的和道德伦理的力量为自身所做的种种论证,另一方面其更为实质的内容是国家政权在大众当中赢得广泛的信任和忠诚,从而使人民自觉地把对政府的服从当作自己的义务。因此,政治合法性表现为人们对政治体系、政治权威的认知、评价和态度等方面,是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通过研究合法性问题,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政治体系的政治文化的变迁。
中国政治合法性经过了一个由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过程,其合法性类型的更替经过了大致封建社会身份趋向的传统合法性到建国后我们党第一代领导集体时期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领袖魅力型合法性基础,再到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时期的以经济增长和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合法性类型,最后到第三代领导集体时代中国领导层一方面继续巩固邓小平时代的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探索新的合法性基础等几个不同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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