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bsp; 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我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实行村、镇各级收缴、分级管理,各工作区、村向所辖区域内企业收取1000-3000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重点安全单位由镇政府直接收取,镇政府向各工作区、村收取5000-20000元的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并以镇(2003)8号文件进行了明确规定。镇政府收缴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10万余元,并向区政府交纳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3万元。 四、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情况: 6月份,全镇开展了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6月8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在镇驻地设立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站,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监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安全生产事故瑁 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悬挂过街帘、宣传标语数十幅,散发《关于明确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材料2600余份。 同时,按照市、区安监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我镇组织全镇内1家砖厂和4家加油站、3家甲醛厂经营人员参加了安全生产资格培训班,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经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全面提高锅炉操作人员素质和操作技能,确保锅炉安全运行,10月份,我镇配合区经贸局举办兰山区第一期锅炉操作人员节能技术培训班,共有125名司炉工经培训考核后,取得了操作上岗证。
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n
【字体:大 小】
|